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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16世纪德国农民战争原因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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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14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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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16世纪德国农民战争原因初探 [精]
作者:gotthold  发表日期:20040911 22:03:20 [表状]

  

  
发生于1524~1526年的德国农民战争是德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武装起义,全德国几乎三分之二的农民以不同方式参与了斗争。这次战争在德国乃至在欧洲历史上都是极为罕见的。它发生在中世纪晚期封建制度开始解体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逐渐确立的时期,也是在资本主义精神的重要来源的宗教改革的直接影响下发生的第一场重大事件。关于农民战争发生的原因,初看起来无非是封建贵族对农民的压迫加重而已。如果只有这一点原因,就难以解释为什么在同一时期的其它地区和德国的其它历史阶段没有发生过类似规模和强度的起义。依笔者愚见,这次大起义的原因是一个复杂的多因素的集合,本文的目的就是试图勾勒出德国15世纪到16世纪初农民战争发生之前与之相关的种种具体社会情况。
自从13世纪霍亨斯陶芬王朝覆灭以后,德国一直没能产生一个强大统一的中央政权。全德国有三百多个各自独立的公、侯、伯国,主教区,骑士领地,帝国城市等。1356年的“黄金诏书”成为“德国多头政治的根本法”①,承认七大选帝侯和其它各诸侯在其领地内享有司法、行政、军事、铸币和采矿等特权。这些大小贵族的领地俨然成为一个个国中之国,却使得整个德意志国将不国。14和15世纪,英、法等国的民族主义高涨,中央政权得到加强和巩固,并提倡重商主义,开始在海外贸易中排挤德国人。由于没有坚强的政权作后盾,德国北方的城市联盟“汉萨同盟”逐渐衰落。除了采矿业一枝独秀以外,德国的其它工业远远落后于意大利、英国和尼德兰。在广大的农村地区,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在占德国总人口80%的农民中间,绝大多数是佃农和农奴,保持着浓厚的封建生产关系。15世纪和16世纪初,导致德国农民生活水平持续恶化的客观原因主要有二点:人口过剩和农业产量低下。
虽然1346~1351年的黑死病使欧洲三分之一的人口死于非命,但幸存下来的农民却可以从人少地多的状况中获益。到15世纪后半期,人口又开始增加,每个人的租税负担逐渐加重,领主往往还对农民课以新的租税。当时德国工业落后,而且主要城市大多座落在边境地区,以经营对外贸易为主,同国外的联系反而比本国要密切得多,导致城市吸引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非常有限。另外,当时葡萄牙和西班牙刚刚开始地理大发现,海外殖民热尚未兴起,穷人到海外移民的出路还远未打开。在食不果腹的生活压力下,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只能当雇佣兵、出海做水手,或者到邻近富庶的尼德兰打零工,除这些之外别无出路。16世纪初德国人口最多的符腾堡公国(每平方公里44人)是招募雇佣兵的理想地点,同时也是农民起义最大的策源地。这除了证明符腾堡公爵乌尔里希的残暴统治之外,也表明人口过剩带给农民的生活压力是多么严重。
当时粮食作物的收成情况也不乐观。高产作物(玉米和土豆)尚未在欧洲种植。粮食产量普遍很低,全靠气候的恩赐。歉收是常有的事,如果接连两年歉收便会导致饥荒。主要的粮食作物是小麦。通常是播一收五,有时还达不到这个数字,而且由于必须留下一份种子,可供食用的只剩下四份。据统计,在1500~1699年的德意志和斯堪的纳维亚国家,收获量仅是播种量的4.2倍。这个数字远低于同时期的英格兰、法国和尼德兰,仅比东欧国家高一点。各种粮食的平均产量是:小麦每公顷为8.7公担,大麦为7公担,黑麦为7.6公担,燕麦仅3.7公担。产量最高的小麦不能在同一块土地上连续种植两年,否则土壤的肥力会受到很大损失,必须更换地块和实行轮作。根据不同的土地状况,一般实行二年轮作和三年轮作:二年轮作是指耕地的一半种植小麦,另一半留作休耕;三年轮作是指把耕地分成三部分,小麦地、燕麦地(或其它谷物)、休耕地各占三分之一,反复轮换。因而,每年的粮食种植面积仅相当于全部可耕地面积的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二。如此看来,即使农民以无比的耐心和劳力辛苦耕作,收成依然非常有限,饥荒就像收租税的领主和教士一样随时会闯入家门。
人口过剩和农业产量低下虽然造成农民生活状况恶化,但仍然是导致农民战争的次要原因。如果仅仅有这两种原因,则农民不管多穷困,起义的可能性也不大。关键是统治阶级对农民的压迫和剥削,以及这些压迫和剥削不断增加,根本不可能缓解——这才是最主要的,也是最核心的原因。这种压迫来源于世俗领主和教会领主二大集团。
世俗领主包括大贵族(选帝侯、帝国诸侯)和中小贵族(主要是帝国骑士阶层)二部分。他们强加于农民身上的地租、赋税和劳役极为苛酷,仅地租就高达农民收获量的40%。而且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贵族们的享乐欲望促使他们只能更加腐败和昏庸。对于农民的压榨表现为不断地、一步一步地剥夺农民的人身自由和劳动果实,从来不知道满足。他们任意扩大自己的领地并强占村社的附属地:池塘、沼泽、草地、森林等。而且,贵族在其领地内的权力根本不会受到任何限制,对于农民的最微小的过失或不满反抗,都施以最严酷的刑罚,从挖眼割鼻直至斩首车裂不一而足。1494年,有一个农民在地主冯·埃普施泰因的小河里捉了几只螃蟹,这个贵族竟将他斩首。诸如此类的事情数不胜数。贵族们以暴虐地对待农民作为消遣和炫耀,有人还洋洋得意地在文件上签署“农民之敌”的字样。
以帝国骑士阶层为代表的中小贵族的处境和要求独具特点。在农民起义发生前的几个世纪,尤其是15世纪,骑士阶层的社会地位和财富每况愈下,甚至入不敷出。传统上讲,骑士的收入主要有三项:田产收入、服役收入和国内小规模战争:也就是各种比武、决斗以及拦路抢劫等的收入。时代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导致15世纪的社会状况与早期中世纪骑士的黄金时代相比不可同日而语,骑士们的传统收入日益枯竭,而用于维持骑士地位的支出却显著增加了。
由于欧洲工商业的发展,工业品和生活奢侈品(主要是外国产品)大量涌入德国上流社会和比较富裕的城市,田亩土地和粮食等农产品与工业品的剪刀差日益扩大。1摩尔根(约等于27.67公亩)田地只值2至3弗罗林(1弗罗林等于1古尔盾),83摩尔根免税和免什一税的上等地,可售得约400弗罗林,可是一件普通的女式服装就价值9至10弗罗林,上流社会的妇女们往往一天要换三、四次衣服。华丽服装还只是整个奢侈品的一部分而已。再加上如前所述的当时德国的农业产量普遍很低,所以广大的田园只能给领主们带来微薄的现金收入就毫不奇怪了。
为皇帝服兵役是骑士的神圣义务,也是长期以来骑士们收入的主要来源。随着军事技术的发展,军饷收入不但大大削减,还成了骑士们支付巨额费用的根源。早在14世纪,瑞士长矛步兵方阵就使得重骑兵在战场上的地位下降。15世纪火药兵器发展迅速,火绳枪和加农炮的性能日臻成熟。长矛步兵和火枪步兵组合而成的“西班牙方阵”对骑兵更是取得了决定性的优势。火药、火枪、价值昂贵的大炮和高价雇佣的炮手,吸走了骑士们的大量金钱。在防御战中,过去认为坚不可摧的中世纪城堡在射石炮、迫击炮和加农炮面前很快会土崩瓦解。1523年,冯·济金根骑士就是在他的兰德施图尔城堡被加农炮击毁时重伤死去的。因此,构筑新式的城墙、棱堡,挖掘护城壕沟等复杂的筑城技术也需要巨额费用。
比武、决斗和在富有的城市附近拦路抢劫等行为,随着15世纪中叶以后推行严格的国内治安条例等原因,再不能像过去几百年那样给骑士们带来收入了。
面对如此艰难时世,一部分骑士企图按照旧风尚进行决斗和抢劫。后来成为华美农军首领的格茨·冯·伯利欣根就是其中一个。另外一些受宗教改革和人文主义思潮影响的骑士们以弗朗茨·冯·济金根和乌尔里希·冯·胡腾为首,在1522~1523年举行了骑士暴动。目的是取消诸侯特权,没收教会财产,建立以德皇为首的贵族民主制,但很快归于失败。面对困境,更多的骑士和贵族领主选择了最保险也最熟悉的老路——继续无限加大对农民剥削和压迫的力度。
各级教会领主对农民的剥削和压榨比起世俗领主来有过之无不及。14、15世纪,英法等国家民族意识觉醒,王权空前巩固。罗马教廷的权力已经渐渐转到国王手中,这些权力里最重要的是教士任命权,特别是主教任命权,主教已经成为国王的仆人,而不是教皇的下属。德国的天主教会与英法等国相比,拥有极为特殊的优越地位:不但主教任命权被教皇牢牢把握着,而且七大选帝侯中有三个就是大主教;教会占有全德国三分之一的土地,并且教会的所有收入,包括什一税、彼得钱和其它农业、手工业、商业收入都不用交纳国家的赋税。当时,供给罗马教廷挥霍享受的金钱,主要来自德国的教会。宗教改革以前,教皇每年从德国榨取30万古尔盾左右,比德国皇帝的年收入还多好几倍,比德国所征国税多20倍以上。德国教会成为罗马教皇最忠顺的奴仆。这一切都是罗马教廷利用德国的政治分裂和皇权软弱得来的“成果”。这些沉重的负担都要转嫁到普通百姓身上,特别是占人口总数80%的农民身上。不仅如此,最令人愤慨的莫过于让虔诚和贫穷的愚昧百姓去敬拜圣物以骗取他们身上为数不多的血汗钱。圣物包括耶稣诞生时马槽里的稻草、圣母玛丽亚的母奶、犹大上吊用过的绳子等等,全都是伪造的。1517年,教皇利奥十世为了重修圣彼得大教堂,与美因兹大主教阿尔伯特·冯·霍亨佐伦和奥格斯堡的福格尔银行家族互相勾结,派出圣多米尼克修会的修士特策尔在德国大肆贩卖赎罪券,宣称购买者只要一交钱,已经去世的亲人灵魂就会由炼狱升入天堂:“钱币叮当一声落银库,灵魂立即出炼狱”②。这些肆无忌惮的巧取豪夺引起马丁·路德和托马斯·闵采尔等德国有识之士的强烈痛恨,并直接催生了宗教改革运动和农民起义。
此外,罗马法在德国的应用是使农民处境大为恶化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几百年来,德意志的法律是由习惯法、城市或领主法庭所制订的地方法、帝国议会通过的全国性法规构成。教会事务由外来的教会法解决。15世纪初期,在意大利受教育的法学家们进入政府,罗马法开始渗入。经过近一个世纪的争斗,民族法被彻底清除了。外来的罗马法之所以能战胜土生的习惯法,有三个原因:第一,14世纪以来的文艺复兴运动,将人们的思想意识引向古希腊、古罗马的语言与文化,尤其是知识分子阶层和受过教育的贵族,他们认为古希腊和古罗马的一切都代表文明,本民族的古老文化则是野蛮的化身并加以蔑视。第二,在国家理论上,德意志神圣罗马帝国是古代罗马帝国的延续,德国皇帝的封号是“奥古斯都”、“恺撒”,显示了他与古罗马皇帝拥有相同的地位,因此应用罗马法是理所当然的。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虽然罗马法是以现代文明的成果被引入德国,但法的基础内容仍与一千年前罗马法的精神相一致,是一种非常成熟的奴隶化的作品。这就非常契合了皇帝和领主们对于法律的根本性要求——强化君主的专制独裁,奴役广大人民。托克维尔说:“法学家们为他们提供法律的支持,以对抗法律。……当君主破坏了法律,必有一位法学家出来断言这是最合法不过的了,并且引经据典地证明,这种破坏行为是正当的,过错在被压迫者一方。”③
在罗马法实施以前,德国境内还有一定数量的自由农民和自由佃农,他们有全部或部分的人身自由和财产。罗马法实行后,法学家们秉承领主的旨意随心所欲地解释法律,农民连这点可怜的自由也失去了,许多人沦为农奴。比如,法学家们如果在佃农身上发现任何一点和真正的农奴相似的特征,例如发现佃农也交死亡税,就立刻把他们划为农奴,并把罗马法中关于奴隶的条款应用在他们身上。
探讨德国农民战争的原因,就不能不谈到宗教改革。宗教改革既是起义农民的精神武器,也是引燃斗争的导火索。纵观中外历史,在下层人民反抗统治者的斗争中,宗教因素或者说邪教因素一直占据着重要位置。在中国,从黄巾军的“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到“拜上帝教”、“白莲教”,很多起义领袖都以邪教作为组织传播造反思想的载体。在西方基督教发展史上,从古犹太教到宗教改革,每出现一个新教派或异端,就会伴随着一场反抗运动。据说耶稣本人就是犹太人反抗罗马统治运动中的一位领袖。进入中世纪,伴随着各种异端运动的兴起,下层人民的反抗运动也此起彼伏,例如12世纪后半期的阿尔比派运动,14世纪初意大利的多里奇诺起义等。对宗教改革影响最大的异端是14世纪英国牛津大学教授约翰·威克里夫和15世纪上半叶的捷克胡斯战争。路德曾公开宣称自己是又一个胡斯:“我们都是胡斯派,不过自己不知道罢了。”④
在宗教改革运动中,对农民起义影响最大的神学思想是早期基督教民主平等思想和原始共产主义式的乌托邦理想。宗教改革的先驱人物们基本都具备前者,后者是闵采尔和胡布迈尔等少数人的观念。这两种思想的萌芽在1524年以前的历次农民反抗斗争中都曾经出现,比如在1476年法兰克尼亚的鼓手汉斯起义,1493~1512年亚尔萨斯、布鲁赫莱茵和勒亨的鞋会,1514年符腾堡的穷康拉德等。闵采尔将基督教民主平等思想和乌托邦理想加以丰富并系统化。他和他的门徒们有计划地在士瓦本、法兰克尼亚等地区做宣传和鼓动工作,散播斗争的火种。闵采尔为农民起义确定了明确的政治和宗教目标,推动了农民战争的爆发,他本人也成为农民起义的领袖之一。
然而,如果仔细考查农民战争和宗教改革的关系,就会发现二者的关系并不像有些历史著作所描述的那样紧密,而是有些微妙。在宗教改革运动的上层人物中,支持或者投身于农民起义的人并不多。除了闵采尔,其他人对农民或反对或疏远,路德更是写了那本《反对杀人越货的农民暴徒》的小册子。路德真如马克思所说是“胆小如鼠”⑤的“庸人”⑥,是“诸侯的奴才”⑦吗?我看未必。在莱比锡和沃尔姆斯辩论中,路德面对有可能遭到与胡斯一样的命运时立场都没有后退半步,所以他反对农民起义根本不是胆量问题。路德真正反对的是宗教改革在理论上的激进主义和在实践中的急进主义。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既反对卡尔施塔特在维登堡的急进行为,也反对再洗礼派(闵采尔是其中一员)的激进宗教观点。从1534年再洗礼派在明斯特城制造的“那场可怕的悲喜剧”⑧看来,路德在理论上是很有前瞻性的。路德是“诸侯的奴才”吗?基督教新教众多流派发展到今天,信徒遍及全世界,如果没有早期德意志诸侯的鼎力扶持是不可能实现这一切的。所以,从某种角度可以这么说:诸侯作了宗教改革的奴才。路德有意无意地利用了德意志政治上的分裂和新教诸侯的权威才使得宗教改革的星星之火逐渐旺盛起来。
撇开神学理论的分歧不谈,闵采尔和路德的区别是:他满腔热情地把建立基督的千年王国的希望寄托在起义农民身上。结果没有成功。黑格尔说得好:“世界不能够马上就从宗教改革里来变更它的政治状况。”⑨路德的先见之明在于:他认为农民是不能依赖的,通过农民起义来推进宗教改革是危险的,如果农民失败,那么宗教改革的事业也会随之夭折。
综上所述,教会领主和世俗领主对农民的压榨,宗教改革的引导,以及当时德国农业和工商业发展水平的落后等,都是导致农民战争爆发的重要原因。这也是以农业为主的传统封建生产方式的自然经济向以工商业为主的资本主义经济转化过程中必然要经受的阵痛。后来的历史发展使这种转化得以完成:19世纪中期以后,随着德国工商业资本主义的高速发展,以俾斯麦为代表的容克阶层主动地在农业领域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代替了封建的农奴制。
伟大的德国农民战争的历史再次印证了那句名言: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人的尊严和理性终究会战胜野蛮的专制和暴政。过去如此,现在亦然。




引文出处:
①《世界通史》中世纪卷,第95页,人民出版社,1997年。
②罗伦培登:《这是我的立场》,第53页,译林出版社,1993年。
③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第244页,商务印书馆,1992年。
④罗伦培登:《这是我的立场》,第95页,译林出版社,1993年。
⑤卡尔·马克思:《马克思历史学笔记》第三册,第113页,红旗出版社,1992年。
⑥卡尔·马克思:《马克思历史学笔记》第三册,第109页,红旗出版社,1992年。
⑦卡尔·马克思:《马克思历史学笔记》第三册,第112页,红旗出版社,1992年。
⑧斯蒂芬·茨威格:《异端的权利》,第22页,三联书店,1986年。
⑨侯鸿勋:《论黑格尔的历史哲学》,第148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
参考书目:
1.《伟大的德国农民战争》,威廉·戚美尔曼,商务印书馆,1982年。
2.《世界通史》中世纪卷,人民出版社,1997年。
3.《马克思历史学笔记》第三册,卡尔·马克思,红旗出版社,1992年。
4.《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费尔南·布罗代尔,三联书店,1992、1993年。
5.《这是我的立场》,罗伦培登,译林出版社,1993年。
6.《马丁·路德》,迈克尔·马莱特,上海泽文出版社,2001年。
7.《旧制度与大革命》,托克维尔,商务印书馆,1992年。
8.《武器与战争的演变》,T.N.杜普伊,军事科学出版社,1985年。
9.《论黑格尔的历史哲学》,侯鸿勋,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
10.《异端的权利》,斯蒂芬·茨威格,三联书店,198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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