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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话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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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22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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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话春秋
作者:巴也山 发表日期:2004-08-10 17:58:41

 
国家的中文含义很明显就是“国而为家、家而为国,亦国亦家”的意思。
夏启是第一个用“家天下”的行动对国家的含义作了如前注释的人,即使在那之前也有丹朱之流的杂音隐约在尧舜禹禅让的万古美谈之间。夏启之前的国家,则有说是“天下大同”,而天下大同是人类至今仍然孜孜以求的梦想。虽然如此,却并无人对破坏了“天下大同”的夏启有过谴责,反而把他“家天下”的作法与野蛮血腥的“圈地运动”一样,视作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必然——同样的例子还可以举出很多。
这种事情实在是令人费解:同一件事,以人类进化的逻辑来说是必然,以道德来说却是罪恶!居然有必然的罪恶么?而道德本身也应是人类进化的赋予吧,他可以不与母体持同一价值观的么?难道人类不倦地建设着的、无畏地追寻着的、痛苦地坚守着的道德,本来就不是人类进化的成果么?道德的先天与否,在中国文化史上曾经引起过剧烈的争论,并由此形成法治与人治的理论基础。孟子主张道德天然,认为人之初性本善,所以儒家强调“扬善”;荀子则相反,主张道德建设,所以从儒家主流中分化出来的法家强调“惩恶”。
要区分人治与法治很困难:法治也是人治的一种,因为法律的制定、解释和应用都还是人;人治也是一种法制,只不过那“法”的表现形式不同而已——你能说儒家的“礼” 就不是一种法么?按儒的说法,“礼”适用于“君子”——统治者的道德是先天的;“野人”则适用“法”——被统治者的道德需要建设。
这种说法提醒我们;法治的最大前提是“平等”——这个意思其实就是民主。民主并非就意味着法治,但没有民主,就一定不会有法治。在民主的前提下,可以这样简陋地定义:全部法律从整体上表现出“除了坏以外都是好”的价值观的,是法治;反之,表现出“除了好以外都是坏”的,是人治。
以国家的起源来看,人治是必然结论——至少在东方是这样。因为在家庭里,夫妻、父母子女等等伦理观念及行为秩序,似乎都是先天的——《诗经》里面将家庭关系喻之以飞禽走兽的篇章比比皆是,是不是要表达“道德是人类继承于禽兽”的意思呢?我们不是常用“禽兽不如”来诅骂坏人么?中国成语的“天良未泯”、“丧尽天良”等等说法里,赫然就有个没来由的先天道德存在于人们头脑之中。
第一个明确地将全体国民划分为“君子”与“野人”两大部分的孔子是阶级论的先驱,他同时还有“君子”与“小人”的划分。本来这是事关社会地位与道德层次的完全不相干的两种划分,很可惜他时常“口将言而嗫嚅”地混为一谈——使人认为夫子同意人的社会地位与其道德水平是相应的:这个天外奇谈一直到今天仍然在损害我们的思维。
后来儒法的分野,就是这个“君子野人”或者“君子小人”的问题:始祖的一时权宜,让徒子徒孙打了一场同门相残的糊涂架。
夏启之前的世界,另有说法叫“原始社会”或者“原始共产主义社会”。是否有这么一个“大同世界”存在过,很让人怀疑。我意以为,与其说曾经有过一个原始共产主义社会,不如说在人类进化的起点部分,有过一个时期“家庭共产主义”曾经是普遍特征。但是这个时期并不宜称之为“原始家庭共产主义社会”:不能冠之以“原始”,是因为迄今为此在家庭里,我们实行的仍然一直还都是“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原则;不能缀之以“社会”,是因为彼时似应无真正意义的“社会”存在——区别在于:在社会里,人们以同类为敌人,而在那个时候,人类以家庭为单位分散,其对手只是大自然。并且一般地,只要家庭的外延能有幸拓展、向社会的方向稍有发育的话,家庭共产主义就会立即崩溃:因为“政治”——这一剂人类只要一日不停止进化、就一日也不能停止咀嚼的苦药加入进来了。政治是不公平、不公正的同义语,即使它正是人类追求公平、公正的结果。准确地说,政治不过是人类为了公平和公正而拣起的一件凑合着用的拙劣工具。
国家从部落而来,部落从家庭而来——我们发现许多民族在讲述自己的起源的时候,都象是在背诵家谱——仅仅是一个家庭的故事罢了,再丰富一点的,也不过是一个家族或部落的故事。众多的战败者们丰富而广阔的历史都湮没在洪荒的宇宙中了,唯有战胜者的历史得以流传人间,并且逐渐膨胀、上升为创世史诗。
从家庭到部落,原因大概只有一个:大自然。其中即使有扩大和保护自己的势力范围(类似于飞禽走兽的觅食圈)等同类竞争的意图,也可以归结为生存环境的恶化——因为人口增殖或者是自然环境本身变得越来越恶劣的原因,人类的生存受到越来越严重的挑战。但并非是说如果大自然象伊甸园一样能无休止地适应人类生存与发展的话,我们历史上的一切就都不会发生。事实上这个假设是荒谬的:人类本身就是生命与大自然搏斗的产物。
人类与自然搏斗的武器只有集体与智慧——当人类需要更大的集体来与大自然作战的时候,人类的智慧就让部落产生了。在部落的那种较小规模情形下,管理机器相对简单,管理层次少,而且因为部落本身只是家庭的联合体,民主选举制度 (以家庭为选举单位)由此而得到了生发的契机——不如此则集体难以存在。所以,当这个部落得以壮大、最终成为国家的时候,人们普遍传说在他们民族历史的源头有过多么“美妙”的民主社会是不足为奇的。
应当补充的是,在家庭里实行的共产主义原则仅仅是其中的“各尽所能、 按需分配”,却并无民主的容身之地,原因很简单:家庭成员在生物学上天然地不平等。
从部落到国家,大自然仍是根本原因。各部落进化程度的差异,使得资源分配的“公平”问题被提出来,当公平问题升级到压倒公正问题的时候,战争成为必然的选择。
中国历史传说中有一个著名的“炎黄之战”。炎黄之战的双方据说是部落联盟,史载却是诸侯——有些象国家了。诸侯原本应是部落:远古的诸侯动辄成千累万,如果都是严格的政治意义上的诸侯那是不可思议的;当较大规模的部落联盟形成以后,各部落为避免中央权威的过多干涉,在部落酋长的产生方式上不得不逐渐放弃民主,而选择很少会引起争吵的世袭方式,于是可以称之为诸侯。部落联盟的结构大概与今天的联邦制国家相似,也许还要过分:各部落对中央权威的战争动员令有响应的义务、其君位继承若无争议则中央权威有且仅有追认的权利,除此之外,其行政、税收、军队和习惯法等都各自独立,和平时期仅仅在税收上以“进贡”形式与中央权威保持微弱的联系。
战争之为物的确奇特:人类社会上层建筑中绝大部分的内容,包括现存的和在历史上存在过的,追根溯渊的话都是首先出现和应用于军事领域——都是战争的发明创造——即使我们痛恨并发誓要消灭战争。在国家出现的过程中,战争的作用应是决定性的:他摧毁了原始的民主管理制度、导致了职业武士和奴隶的出现即阶级的产生、使经常性公共事务大量出现从而产生对设立公共权威的普遍要求;为适应战争的非常需要而出现的非常管理措施及机构,因为战事频频而不得不经常保留,并逐渐沿袭成经常措施和机构,应用于日常事务管理;于是,在有了需要、同时又有了现存的军事组织作为国家机器建设之蓝本的情况下,国家的出现已是呼之欲出了 。
关于战争和民主的关系,也许有的看法不同:近代各国民主制度的诞生无不以战争为助产士,每次世界大战无一不以摧毁一个或数个君主专政制度为事实上的成果。我意以为其中的关系应是这样:民主制度与专制制度是对立的,在专制制度普遍和长期存在的情况下,民主制度只能产生于专制的废墟上,而战争可以迅速创造民主制度产生所需要的这个前提——仅此而已,君不见许多古代战争在造就许多废墟的同时并没有催生民主:所谓“以暴易暴”耳!
在战争中获胜的黄帝部落联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的国家,从尧舜禹禅让来看,这个国家似可以称之为“民主国家”。从这个“民主国家”到夏启“家天下”国家的转变过程中,奇怪地并无战争的参与。史载当时并无大规模战事发生,但有一次大洪水。“家天下”的出现与那次大洪水有怎样的关系呢?
传统看法是这样的:天子之位,有德者居之,而夏启之父禹有大德——他是治理洪水的功臣,所以夏启能理所当然地作成“家天下”的事。这种因果很独特,因为大洪水的记忆全球共有,却并不都随之有“家天下”的情形发生。大洪水最终被制服了,其中禹的家族作出了艰苦卓绝的努力:在全球的有关传说中,人力战胜了大洪水的只此一例——如果因此而同意前述的个性化因果关系,似也合理。但所谓“有德者居之”的说法,事实证明只对夏王朝的适用,夏以后历姓王朝的兴废都无法做出“德”的解释,得胜者只好无奈地求之于基因考古:考证自己的祖先是某某有大德的古圣先贤。这种游戏陈陈相因、俗不可耐地一直玩到今日:努力追溯之后,谁的祖先突然也是了不起的古人。
所以,“家天下”的出现与大洪水的关系仍然应该另作解释:首先,大洪水迫使天下百姓流离失所,松散的部落和部落联盟随之更加松散,既存的行政组织遭到破坏和削弱;其次,治理洪水需要的人力、物力比作战更庞大,对组织协调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效率要求,而依赖基本上仍处于部落联盟状态的软弱的中央权威,去对付空前大水灾必然徒劳而无功——禹的父亲鲧就因此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因之,新的更加集权高效的中央权威的产生,是人类直面大洪水时的必然应手。在治水过程中有这样有趣的细节:禹的父亲鲧对付洪水用的是各自为战、分散人力的“堵”的办法;禹在父亲被诛杀后,改堵为“疏”,并因此走遍全国,在驯服洪水、洗刷家族耻辱的同时,也间接地为自己建立了崇高声望和无上权威——至今中国大陆仍有一别称为“禹迹”:即圣人大禹走过的地方。禹作了“天子”以后的国家已经与他的前任舜作“天子”时的国家有所不同,禹作天子的办法更加不同。第一次全国性的行政区划工作就是禹作的,他将治下版图划分为疆域无关诸侯势力范围、名称无关诸侯姓氏的九州,这意味着在禹的内心诸侯已经不再有从前的地位了,“四海之内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念头——这可不是部落联盟盟主该有的思想——已经萌动。但无论如何,“家天下”出现不是禹一厢情愿能作到的,尧就隐约有过向自己的儿子丹朱传位的想法,行不通。“家天下”的产生有其必然的现实需要。现实是:从大洪水中恢复过来的国家进入一个空前的大发展、大繁荣时期,而“天子”这个位置经过禹建设之后,已经变得位尊身荣而权重禄厚,更加名副其实,足以“引无数英雄竞折腰”了, 于是,为顺应天下对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的普遍需要,本来就在诸侯国里一直实行着的世袭制,很容易就被当做不易引起争议的措施提出来。禹王驾崩,继位者伯益遭到天下百姓的遗弃,人们纷纷自动去朝见夏启,同时歌颂道:这是把我们从大洪水中拯救出来的那个人的儿子啊!这种非法的事情是否发生过,已无从考证。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在国家的演化过程中,大洪水与战争的作用是相似的。
国家的产生当属必然。但对于人类理想的实现来说,是完全必要的吗?
理想的社会确实应当是共产主义社会那样的世界。我只是不赞成被涂在这个目标上的终极色彩:没有什么目标是终极的。如果有终极目标,后面跟着来的就是“终极真理”——这个万恶的魔鬼化身。在黑暗、荒唐的社会里,暴行和丑行总是以“终极真理”的面目隆重上市的。马克思本人并不认为他的科学社会主义是终极,也许这就是这位圣哲之所以伟大的原因——此前的圣贤们只要稍有建树,其思想所站立的高度上无一不被贴上过自制或追赠的“终极”的标签,如佛的极乐世界、基督的天堂等等;同时,我们注意到,即使是最先提出“慈航普渡”的如来,也准备了“炼狱”给不信仰、不追随自己的人居住,唯有马克思主义没有为任何人设计“末日”或“地狱”,提出了真正的“超度众生”——这是他不认为自己拥有“终极真理”的证据之一。
无论出于哪一种或高尚、或阴暗、或权宜、或功利的想法,你一定要定义一个“终极目标”的话,“终极真理”就会乘虚而入,寄生到“终极目标”上,并与之一起大放其令人神魂颠倒的神圣光芒,甚至使“终极目标”黄钟毁弃,而它独自瓦釜雷鸣。
人治是儒家的成熟特征——它的变异部分演绎成了所谓“法家”。儒家的以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为核心的道德标准既具体又苛刻,并且还执意认为那是每一个普通中国人应有的——“夷狄之有不如华夏之无”就是这种观念的极端化,与孔子的“君子小人”说如出一辙。同一逻辑,恶人不是没有道德而是丧失了——究竟恶人的道德败坏是属于营养不良,还是肢体伤残呢?基督教的解释应接近合理:是上帝与魔鬼的胜败问题——也就是主张道德建设。
很不幸孔子所遭遇的时代还是所谓“奴隶社会”,甚至更加“恶劣”,因为春秋时代王权衰微而诸侯强大,天下混战不休,孔子因此而感叹“郁郁乎文哉”——他说的“吾从周”,应与今天中国的中老年人怀旧情绪相同,只是一种借喻:谁也不能相信圣人孔子真的不清楚过去年代里的真实情形并且希望历史倒退。孔子所怀念的也许只是秩序——是中央权威的名副其实。他要秩序干什么呢?这个问题孔子和儒家历代传人均没有作详细的解释,从儒家的圣经《论语》里,我们找不到儒的目的之所在,给人的感觉似乎秩序本身:精神的、行为的和社会的秩序,就是圣人的目的——对于战乱的春秋时代来说,普通人萌生以秩序为目的的简单念头无可厚非,但我无法相信孔圣人的思想会如此单薄——到今日连引车卖浆者也清楚地知道:任何时候秩序都只是达成目的的工具而已。
《论语》太简单适用,《春秋》又太零乱隐晦,孔子全部思想尤其是核心部分,并没有严肃正式地传诸后人,所以连亲聆圣谕、登堂入室的孔门杰出弟子子贡,也只是感觉到夫子伟大,具体地领会精髓时仍然只有“弥高弥深”、“在前在后”地迷糊。而且,孔氏“秩序学”没有强有力的中央权威更本不能应用,终孔圣一生,其学说对时局也确实无能为力。但这个“秩序学”就算只是孔学的“三千一瓢”,对黑暗里的人们来说也已经足够了,于是就这样的怪事:产生于“奴隶社会”、以解决当时的社会问题为目的却又于事无补的孔子学说,居然会成为指导中国二千年“封建社会”发展的“名教”——哪怕人们是在一边用着圣人的学说,一边做着圣人深恶痛绝的事!而且,“盗亦有道”——连罪犯也拜服孔氏“秩序学”。
无数次的变乱,被大力者以“子不语”的手段削平,然后用有神效的儒学建立秩序。建立秩序之后干什么呢,不知道;于是变乱再起——这是必然,当你建设了强秩序而又无所事事的时候——又从头开始:不但指出目标的儒学就是这样让中国人在盛衰兴亡中忙忙碌碌地“满足”了二千年,直到被珠江口外夷狄的炮声惊醒。
因为孔子的思想当然也囿于时空,所以儒学在不指出目的的同时,也不解释本源。如果说这是儒学的缺陷的话,那也是理智的留空——所谓“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决不胡说八道是孔子最可敬地有别于其他智者的德行。实际上,在中国土著的哲学流派里,我找不到一家对本源和目的勉强地作过既严肃又自欺欺人的解释的:一个如此实事求是的民族会在文化大革命的泥潭里深陷那么长的时间,真是让人难以置信!
佛教传入时,儒在中国已经有“独尊”的地位。儒学在孟子作旗手的时候曾经对墨家、杨家痛下杀手并大获全胜,似乎并无容人之量,但儒却接纳了流浪的佛,原因是佛对本源和目的的解释暂时填补了儒学的留空。而且,正是由于前述理智的缺陷,“秩序学”得以成为儒学的表征,从而使儒学的包容性很大——如果你不以摧毁它的秩序为目的的话。与儒佛并称的道教甚是奇特,据说它与儒佛一起够成了中国人的精神本质。对道教正宗的评价是其思想消极,这个评价不能让人服气。道教的思想渊源很复杂,老庄只是其中较有分量的一部分;就老庄个人来说其实是很积极的,其广大深厚的仁爱之心连佛也未必能过之——这一点从他们的传世典籍中能清楚地感受到;可以认为老庄及其类似的智者是一种“志大才疏”的人:他们虽然才华盖世,但对于他们的志向来说仍然不够,所以失望——不切实际的志向使得他们不能像孔子一样留下理智的空白。这种悲观被信徒们演绎成了消极,于是能为儒所容忍,残余的墨杨遂改头换面地遁入此中畸形发育。
当今宇内有世界性影响的宗教,基本上都在其传入中国时就获得了生存机会——儒不排斥它们,并非因为儒其实不是一种宗教,而是因为儒只是权宜地接受了佛的本源和目的对自己补白。佛对本源和目的的解释,不象耶稣的解释那样饱含着人作为“万物之灵”所应有的蓬蓬勃勃的自尊心,而体现出在面对宇宙无始无终、无边无际(佛很正确地指出了这一点)的渺茫时人类的悲观与消沉。这种消极与自卑,并不能使以“积极入世”为精神本质的儒满意。实际上儒一直在等待着对本源和目的的更好解释的到来。
因之,我们不难理解,当马克思列宁主义带着对本源和目的的代表人类思想成就新高度的解释,到达儒所造就的中国时为什么能引起山呼海啸般的震动。
秦朝的迅速垮台与汉朝的长治久安,好象有个“坑儒”与“尊儒”的问题,其实另有底奥。
秦国迅速强大与秦朝建立都与儒无关,要赢政尊儒实是无理。“法家”学说的杰出实践者商鞅是秦国大功臣,他的所谓“法治”虽然实质上不过也是一种实事求是的人治,但它所开创的以立法的形式来保证“不论血统贵贱、国家唯军功农事是尊”的先例——无论有多么狭隘,也总算首次向世人宣示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创意:这是了不起的突破。商鞅通过变法所建立起的秩序,原本是为了适应战争的需要,在秦国获胜之后失去了斗争目标的情况下仍然保持强大的运转,终于成为秦朝覆亡的直接原因——修筑始皇陵的“百万刑徒”就是这个盲目而强大的秩序所造成的让人心惊肉跳的后果之一。法家不幸终究只是“秩序”儒学的一脉——它与儒学主流的区别在表征上:一个是温和的治本,一个是严厉的治标。迫于孔孟皆不能得志的现实,法家从儒学主流中变异出来并大行其道,这充分说明了儒的生命力之旺盛,可以无愧于它的“独尊”地位。
儒学本身与工业文明也并无冲突。“打倒孔家店”的口号在本世纪初被提出来的时候,似乎是因为儒的存在阻挠了中国接受工业文明的进程;但实际上当时的儒学已经是“儒教”了——在压抑、屈辱的政治氛围中,南宋学者狭隘、偏激地将儒学糟粕极端发挥,产生了儒学变异之一的“程朱理学”,至此,孔孟儒学的内涵宏大、建设性的、生机勃勃的主流特征已经不复存在,儒学自此畸变为儒教。儒教彻底抛开儒学传统的“存而不论”的智慧胸襟,旗帜鲜明而自暴自弃地将秩序列为唯一目的。明清二代之令人窒息、了无生气的政治、文化气氛,包括残酷血腥的所谓“礼教”,就是程朱理学的硕果。
这种事情很常见,但并不能概括为“始祖贤明、子孙不孝”。许多严肃思考社会的思想流派,其起点确实是实事求是的——不然无法出成果,但在取得里程碑式的成就之后就被信徒糟踏得面目全非。例如佛教最后成了荒谬的苦行禁欲与因果轮回、老庄则可笑地沦为气功术士和江湖骗子的乐土、基督教竟然用火刑来证明主的仁慈。这种情形的发生是因为思想普及的操作问题:要将一种哲学大力推广,传道者总要找一个与俗世接轨的切入点,而创始人在著书立说时往往并不能够同时设计方便有效的操作办法,其思想的精髓部分则更加难以言传身教——“道,可道,非常道”:真理(道),我可以说给你听(可道),但是往往有偏差(非常道)。所以,完全从可操作性的实用主义出发地去普及思想,往往就有“差之毫厘、失之千里”的事情发生。世人共知汉朝的建立者刘邦最不喜儒生,直到大儒叔孙通让他体会到作天子的真滋味。但儒的地位上升的机会,来自于武帝遭遇董仲舒,而那时文景二帝已经扬长避短地沿用秦法(商君之法)使国势转盛很久了。
官吏的选拔,唐以前存在过丑恶的“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是道德先天论发展的登峰造极,它使得贵族及其子孙的优越社会地位得到法律的保证,而平民永无出头之日。唐太宗李世民是从乱世中杀出来的皇帝,他深知杰出人才长期抑留民间是不安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就采用科举的办法来搜罗“天下英雄”。这实际上是抄袭大禹的“疏”,其心态大约是这样:无论你是什么血统,国家都公平地给了科举的机会——各路英雄要荣华富贵,就在这条阳光大道上自求多福吧,别琢磨我的江山,那可是一条腥风血雨的路;考不上的话,想必你也不好意思再厚颜无耻地愤世疾俗,只能怨你自己无能——沮其英雄之志、灭其不臣之心。这种办法随之成为宋元明清的官吏选拔主渠道,特别是在明清二代,应试形式更加严格地规范为“八股文”,使得科举形如腐臭的祭品,最终成为钳制思想、窒息人性的有效工具:五百年的非刑蹂躏,民族元气为之重伤。到十九世纪中叶鸦片战争发生的时候,实际上中国早已奄奄一息——对于“八股文”科举,倒是真的够得上感叹一句“始作俑者,其无后乎”!
在儒通过迎合统治者的心理而逐渐取得垄断地位以后,春秋时代的辉煌迅速黯淡下去。其中最可惜的是墨家的殒灭:墨家基本上是自然科学——在纪元前就有那样一个有严明的纪律和实事求是的治学态度的自然科学学术组织存在,这是何等的激动人心!但它在春秋时代万马奔腾的气氛里不能自持,从墨子本人的行为来看,它确实是自觉地卷入“政见”争鸣的——却原来墨翟也是一个“志大才疏”的人。儒学狂人孟轲借来执政者的“慧眼”看到墨家的“弱点”,并机智地将其与杨朱并列,诬之以“无君无父”——如果说杨朱学派的完蛋是“得其所哉”的话,墨家则可算是“为小忿而自轻万金之躯”。
从学说的系统来看,墨家是儒家唯一应该重视的真正敌手——墨家的思想最终会演绎成唯物主义。而儒灭墨实际上是两败俱伤:失去敌手的儒无法填补自己“存而不论”的留空,只能在孔子的高度上漫长地踏步,终于灭亡——这就是为什么要明确“除了坏以外就是好”这种价值观的意义:复杂是生机的特征,追求单纯的努力只是一种非理智的、品格卑劣的动物本能,只会导致失败和死亡——邓小平令人钦佩地认识和实行了这一点:这是他之所以伟大的根本原因之一。(待续。可不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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